美术统考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25日
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1390.ht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6日开始
美术统考考试时间:2022年12月11日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要按照《上海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校考考生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
高考报名时未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录取。高考报名时未选择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相应艺术统考类别的考试和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如考生不确定意向校考专业或统考招生专业是否需要参加统考,可咨询招生学校或先报考相应类别统考,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除需按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外,还须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根据校考院校要求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统考的考生根据以下安排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参加考试。
内、外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安排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向意向报考院校咨询。考生须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按照报考院校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统考涵盖的校考专业或高校规定需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才能报考的校考专业,如考生在报考校考时不确定统考是否合格,可自行决定是否先行报考。
请考生注意关注上海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认真阅读《上海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考试说明》有关要求,并按要求做好备考工作。
一、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级统考成绩。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直接使用我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二、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高校组织校考的,考生可不参加统考。校考院校如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统考。艺术类招生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招生专业与上海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及时向考生公示。若高校对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上海招生考试院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考生公布。
三、各艺术类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可直接与报考院校联系了解有关招生考试要求,也可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和院校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四、在我设点组织校考的内外高校,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考试科目、考试说明、考试时间等工作安排向上海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设点组织校考,高校在我组织校考应接受上海招生考试院的安排和监督。因未执行政策和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院校自行负责,引发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处理。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校考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专业统考评分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准确,各专业考试均实行集体评分制。演唱、演奏、舞蹈、播音与主持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较终成绩。考生成绩经评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考试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艺术类本科文化分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确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批次至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理、科综合300分、学业水平量化成绩22分(11科每科2分、。
考试结束后由上海招生考试院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录取至少控制分数线,报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上海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统考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要严格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分数到低分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印发《考试合格通知单》,加盖签发院校印章,并将专业考试成绩告知考生。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考生只有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至少控制分数线后,方可参加录取。院校校考成绩要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校考成绩报送通过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进行,成绩报送办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艺术院校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报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在“是否报考艺术类专业”栏目选择了“报考”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志愿和文史、理工类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以上海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上海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上海招生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志愿(提前批、高水平批除外、按专业填报志愿,各招生科类间可以兼报,考生可根据自身考试成绩情况填报不同科类和不同院校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填报专业所承认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其中,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根据音乐类各科目成绩权重表计算获得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成绩,根据合格情况可用于填报相应招生类别下院校的专业志愿;参加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考试成绩根据合格情况可用于填报本科层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两个招生类别下属院校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专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下属院校的专业志愿。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报考资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因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录取工作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艺术院校录取工作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批次执行。除艺术提前批、高水平批外各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各批次原始志愿在相应的文史、理工同批次前投挡,一旦录取,考生余下的任何科类和批次志愿将不再进行投档。
二、上海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以下六种计算方式,院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至少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至少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上海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上海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按专业投档。招生院校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必须注明院校录取原则,若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还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对考生公布,相关要求须在计划编制阶段在相应专业备注中注明,未对有关要求作备注说明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对校考和统考都有要求的,在录取时考生必须在统考和校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参加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提前咨询拟报考院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统考的要求,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的统考而导致校考失效的情形。
四、招生院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应明确告知考生招生计划投放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投放在文史、理工类的,则相应科类的考生均可填报;投放在艺术单考科类下,则只有在高考报名阶段选择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方可填报。